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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运行或经营动漫产品进行商业化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得到当地文化局的同意或认可,由文化局颁发的网络文件经营许可证。
动漫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
1、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北京联创世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提供工信部、文化局、通信管理局等专项审批业务:
工 信 部: SP/IDC/ISP/EDI/CDN/呼叫中心/多方通话等资质申请、变更、年检及处理黑名单、不良企业记录名单;
文 化 局:北京、浙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直播类、游戏类)申请、变更;
通信管理局:北京、浙江、上海、安徽、福建、陕西、河南、广东地区ISP/IDC/ISP/EDI/CDN/呼叫中心/多方通话等资质申请、变更
转 让:全网SP/全网呼叫中心/全网多方通话/1066及1069空壳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13810666930/13611279672
QQ:2962017837
公司网址www.lcfir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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