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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的征税原则
任何人(包括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
也就是说,即使是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收到,就需要在新加坡纳税;
相应地,如果收入来源于新加坡境外,并且不是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收到,则不需在新加坡纳税。
新加坡为城市***,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任何公司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和个人)只要根据上述属地原则取得新加坡应税收入,则需在新加坡纳税。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不动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等。此外,还有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新加坡之前还有遗产税,政府在2008年2月15日之后取消了该税。
新加坡是一个税项少、税率低的自由贸易***。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所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纯利的百分比来计算的
应征税收入(所得) |
新成立公司 (首三年) |
应征税收入 |
现有公司 超过三年 |
首100,000新元 |
无 |
首10,000新元 |
4.25% |
100,001新元至 300,000新元 |
8.5% |
10,001新元至300,000新元 |
8.5% |
300,000新元起 |
17% |
300,000新元起 |
17% |
新加坡公司税务申报可委托远勤公司,远勤FCL是香港及中外专业企业顾问及公司注册服务机构。创立于2011年,现于香港、中国设有多个服务点,我们的团队朝气蓬勃,积极上进,由多位丰富公司注册经验的***商务顾问及专业的会计师,企业管理法律顾问所组成,专业服务团队超逾百人,为客户的各种需求提供多元化的国际商务服务。深得中外客户信赖,是您合作的信心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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