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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吡酮胺医药厂家信誉保证正品现货

  • 价格:1
  • 更新:2018-05-09
  • 型号:医药级
  • 品牌:陕西林奈生物医药
  • 供应商:陕西林奈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经理
  • 手机:1774232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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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陵街道办新庄村天工一路东段长信工业园6-2号

详细信息

 环吡酮胺

中文名称:环吡酮胺;
中文别名:环吡司胺;去乙酰化酶;6-环己基-1-羟基-4-甲基吡啶-2(1H)-酮 2-氨基乙醇;6-环己基-1-羟基-4-甲基吡啶-2(1H)-酮;6-环己基-1-羟基-4-甲基-2(1H)-吡啶酮乙醇胺盐;
英文名称:ciclopirox olamine
英文别名:2-aminoethanol,6-cyclohexyl-1-hydroxy-4-methylpyridin-2-one;Ciclopirox olamine;6-Cyclohexyl-1-hydroxy-4-methyl-2(1H)-pyridone ethanolammonium salt;6-Cyclohexyl-1-hydroxy-4-methylpyridin-2(1H)-one compound with 2-aminoethanol;
CAS号:41621-49-2
分子式:C14H24N2O3
环吡酮胺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本品在甲醇、乙醇或氯仿中易溶,在二甲基甲酰胺或水中略溶,在乙醚中微溶。
用途
药理学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主要通过改变真菌细胞膜的完整性,引起细胞内物质外流,并阻断蛋白质前体物质的摄取,导致真菌细胞死亡,对皮肤癣菌、酵母菌、霉菌等具有较强的抑菌和杀菌作用,渗透性强。对各种放线菌、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及支原体、衣原体、毛滴虫等也有一定抑制作用。

行业新闻

      进口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不再逐批强制检验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明确进口化学药品通关检验有关事项:进口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不含首次在中国销售的化学药品)在进口时不再逐批强制检验。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在办理进口化学药品备案时不再出具《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口岸药品检验所不再对进口化学药品进行口岸检验。
公告明确,进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对进口药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配送、不良反应报告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应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以及对上市药品进行持续研究,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进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交标准物质。
针对进口药品的监督检验,公告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进口药品的市场监督抽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报送进口药品备案信息汇总。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完成抽样的进口化学药品检验任务,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继续按原规定开展检验工作


做中国良心企业

产品质量是最最重要的,这个从古自今,一直都是这个道理,所以,这个从我们公司创立以来,就一直作为我们企业的一个精神指导和奋斗的目标。大家看一下,如今每天有数万家企业成立,也有数不清的企业倒下去,那是什么让我们从成立之初到今天还屹立不倒呢,那就是企业精神,为顾客服务的精神,火辣辣的陕西,火辣辣的陕西林奈,我们一直致力于做中国的良心企业。工作上面我们从来不玩虚的,反而很痛恨那些玩虚的,那是在摧毁我们整个行业业,面对这样的人,我们是唾弃的,鄙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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