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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
受理人员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办理时限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3.审查
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办理时限一般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受理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营业执照》。办理时限一般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营业执照》。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营业执照》。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时限为即时。
3.审查
受理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办理时限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营业执照》。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营业执照》。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新设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
4: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
5:隶属单位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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