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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税务法规 新加坡公司税务服务 远勤供

产品价格:
1
更新时间:
2018-06-14
点击关注:
119
所属分类:
商务服务相关 > 其他分类
产品型号:
1
产品品牌:
远勤集团
供应商:
远勤会计税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堂堂
手机
13166078295
电话
021-61130461
在线咨询:
联系远勤会计税务有限公司205618021
传真
021-61131046
所在地区:
香港 新界
地址
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610号荷里活商业中心9楼910室
公司网站:
http://www.fclgov.net

详细信息

新加坡公司税务法规 新加坡公司税务服务 远勤供

新加坡公司的征税原则

任何人(包括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

也就是说,即使是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收到,就需要在新加坡纳税;

相应地,如果收入来源于新加坡境外,并且不是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收到,则不需在新加坡纳税。

 

 新加坡为城市***,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任何公司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和个人)只要根据上述属地原则取得新加坡应税收入,则需在新加坡纳税。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不动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等。此外,还有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新加坡之前还有遗产税,政府在2008215日之后取消了该税。

 新加坡是一个税项少、税率低的自由贸易***。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所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纯利的百分比来计算的

 

 应征税收入(所得) 

新成立公司 

(首三年)

应征税收入 

现有公司 

超过三年 

100,000新元

10,000新元

4.25%

100,001新元至

300,000新元

8.5%

10,001新元至300,000新元

8.5%

300,000新元起

17%

300,000新元起

17%

新加坡公司税务申报可委托远勤公司,远勤FCL是香港及中外专业企业顾问及公司注册服务机构。创立于2011年,现于香港、中国设有多个服务点,我们的团队朝气蓬勃,积极上进,由多位丰富公司注册经验的***商务顾问及专业的会计师,企业管理法律顾问所组成,专业服务团队超逾百人,为客户的各种需求提供多元化的国际商务服务。深得中外客户信赖,是您合作的信心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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