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注册公司股东出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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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去争取成功,但不要期望一定成功。——迈克尔·法拉第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有序推进,“未来之城”雄安蓄势待发,“轨道上的京津冀”加速形成,产业升级转移方兴未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五周年之际,面积21.6万平方公里、拥有1亿多人口的京津冀大地,春潮涌动、气象一新。
股东及出资金额
股东是公司的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出资金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金。通常我们会把一个股东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当成这个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一般在创业初期,建议股东的人数不要太多,避免因股东过多而导致权力分散。对于“早期核心员工”和“小股东”,建议使用“股权代持协议”进行代持,不进入工商局公示的股东名单中,这样操作可以在保障权益的同时简化股权架构。一个简单、健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以及快速完成工商登记和变更等事项。
股东的出资金额涉及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在准备公司注册阶段最需要认真思考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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