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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食品生产许可变更 指南针供

产品价格:
请联系咨询
更新时间:
2018-10-13
点击关注:
93
所属分类:
商务服务相关 > 其他分类
产品品牌:
指南针财税
供应商:
深圳指南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冰
手机
15873170050
电话
0755-84828340
在线咨询:
联系深圳指南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247844169
传真
0755-84828340
所在地区:
广东 深圳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富豪花园荣兴大厦云族创客中心201-25号
公司网站:
http://

详细信息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

受理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窗口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接收后,审查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向窗口反馈审核意见,如需补正的,由审查中心代窗口一次性告知并送达补正告知书,同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3.审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审查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许可现场核查。

4.办理结果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到行政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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