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指南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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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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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针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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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指南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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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受理条件
1.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
2.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3.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先填报申请信息后,生成网上申报流水编号。报请受理机关网上核对,并到经营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员接收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申请信息发至审查环节;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更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许可事项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收到许可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许可审查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对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申请事项的对应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该环节3天内完成。
4.审核、审批
审批人员根据审查人员的审查意见,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审批同意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审核不通过的,审批作出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注销决定的结论。该环节2天内办结。
5、办结:
由受理窗口人员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核合格的,审批通过的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审核不通过的,审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注销决定书》。
6、结果送达:
申报人到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或者根据需要选择物流方式(快递)由受理申请的许可机关快递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申办材料,提出申请,生成申报流水编号。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员接收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申请信息发至审查环节;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更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许可事项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收到许可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许可审查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对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申请事项的对应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该环节3天内完成。
4.审核、审批
审批人员根据审查人员的审查意见,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审批同意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审核不通过的,审批作出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注销决定的结论。该环节2天内办结。
5、办结:
由受理窗口人员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核合格的,审批通过的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审核不通过的,审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注销决定书》。
6、结果送达:
申报人到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或者根据需要选择物流方式(快递)由受理申请的许可机关快递送达。
申请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